七.測驗結果公佈: (一)初選鑑定結果: 1.訂於4月20日(星期日)晚上七時前公告於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及中原國民小學網站。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網址 http://www.boe.tyc.edu.tw/ 。 中原國民小學網址http://www.cyes.tyc.edu.tw/。 2.訂於4月22日(星期二)寄初選鑑定成績通知單。 (二) 複選鑑定結果: 1.訂於5月4日(星期日)晚上七時前公告於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及中原國民小學網站。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網址 http://www.boe.tyc.edu.tw/。 中原國民小學網址http://www.cyes.tyc.edu.tw/。 2.訂於5月6日(星期二)寄複選鑑定結果通知單。 八成績複查:成績複查僅限對分數形式之檢核,測驗工具依測驗倫理規範保密,家長於成績複查時不得要求公布測驗工具之名稱與內容,以確保測驗工具之客觀性及保密原則。 (一)初選鑑定成績複查:(請攜帶初選鑑定成績通知單及評量證)。 1.日期:4月27日(星期日)。 2.時間:上午九時至十ㄧ時登記並複查。 3.方式:由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至中原國小登記申請。 4.費用:新台幣壹百元整。 (二)複選鑑定結果複查:(請攜帶複選鑑定結果通知單及評量證)。 1.日期:5月10日(星期六)。 2.時間:上午九時至十ㄧ時登記並複查。 3.方式:由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至中原國小登記申請。 4.費用:新台幣壹百元整。
九.成績通知: - 初選鑑定成績通知以標準化評量所得之標準分數或百分等級(PR值)方式公布﹝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PR值)≧97﹞。
- 複選鑑定結果通知依初審、初選鑑定及複選鑑定綜合研判結果通過與否。
- 經鑑定通過者,由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核發「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
- 鑑定成績依初審、初選、複選鑑定及綜合研判結果通過,若欲申請入學者,須向戶籍所屬學區之學校報到入學,惟以不增加該校班級數為原則,若該校新生額滿則轉介至鄰近學校申請就讀(103 學年度新生超額學校以教育局核定名單為準)。
- 本縣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追蹤輔導:
- 依本辦法提早入學之學生於入學後需接受教育單位之追蹤輔導。
- 各校輔導室應會同導師,主動觀察提早入學學生之學習及生活適應情形,並填寫學習紀錄表。對於需適應輔導之學生,應主動與導師及家長溝通輔導方式,協助學生獲得良好適應。
- 提早入學學生於開學後3 個月內(103 年 11 月30 日前)若有適應不良情形,經校方輔導仍未獲改善者,家長得向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以下簡稱特推會)提出放棄提早入學資格,經學校特推會審議通過並報局核備後,得俟其足齡後依規定辦理入學。
- 其他注意事項:
- 為避免提早入學造成兒童日後適應困難,請家長仔細閱讀「給家長的一封信」內容,並參考「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之特質,確認孩子是否適合提早入學。
- 報名時應繳證件需符申請須知規定,否則不予受理。
- 家長請依規定時間帶領兒童到指定地點接受評量,評量開始後請至指定地點休息並停留三十分鐘以上,須視需要協助處理孩童突發狀況才得離去。
- 施測開始十五分鐘以後到場者不得入場。凡經報名繳款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 兒童應親自接受評量,不得冒名頂替;如經查證屬實,取消其評量及提早入學資格,其家長或監護人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在評量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議事項,鑑定委員會經審議後得調整評量工具及程序,家長不得有異議。
- 初選受測時間由各試場主試依測驗規定計時;逾時入場或中途因兒童偶發事件離開考場者,不得延後受測時間,家長不得有異議。
- 為讓家長能更了解「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相關內容,將於初選鑑定當日(4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於中原國小辦理家長說明會,歡迎家長自由參加。
- 試場 (中壢市中原國小)受限空間無提供車輛停放,車輛請停放於中原國小公有地下停車場(中北路與實踐路交叉口),並提醒您提早出門以免因交通擁塞,耽誤考試時間。
- 本項申請須知係國民小學未足齡兒童提早入學標準之「鑑定」,並非招生考試,亦未保障入學,鑑定通過之兒童,得由家長決定其是否「申請」入學。
- 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則依鑑輔會決議辦理之。
備註: -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41條: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加強鑑定與輔導,並視需要調整評量工具及程序。
- 需要特殊考場服務之考生,需檢附相關證件供檢核(正本現場驗畢歸還,影本留存),並填寫【特殊考生申請表】,本表於報名現場向主辦單位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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